同創(chuàng)學院整理了中級經濟師考試大綱的變化,一起來看!
(1)考綱改變集中發(fā)生在經濟學基礎部分和法律部分
經濟基礎知識專業(yè)的考試大綱變化主要集中在第一部分經濟學基礎和第六部分的法律。第三部分貨幣與金融方面只對部分的關鍵詞做了改變,整體知識內容未作出修改。第二部分財政、第四部分統(tǒng)計和第五部分會計這三部分的知識沒有做出改變。所以考生們把對于新增知識的變化關注集中在經濟學基礎和法律這兩部分知識就足夠了。
(2)經濟學基礎部分考綱要求更加明確細致
第一部分經濟學基礎的十條考綱中,除了第7條國民收入核算和簡單的宏觀經濟模型沒有發(fā)生變動外,其余9條均產生了改變。改變的內容主要集中在考綱提出的要求更加細致。
比如第4條有關于市場結構理論中,2020年考綱要求考生理解市場結構和價格歧視,但是2021年的考綱更加細致的要求考生,要理解市場結構的分類及其依據(jù);第9條價格總水平和就業(yè)、失業(yè)中,2020年考綱要求理解價格總水平、就業(yè)和失業(yè)、就業(yè)彈性系數(shù),但是2021年的考綱要求掌握價格總水平、就業(yè)和失業(yè)的含義和相關指標,理解失業(yè)和經濟增長及價格總水平之間的相互關系。
(3)法律部分考綱從要求“理解”改為要求“掌握”,預計出題難度會增加
法律部分的考綱變化主要集中體現(xiàn)在對考生把握知識點程度的理解。比如,第4條公司法律制度中,2020考綱要求理解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2021考綱要求考生掌握公司和公司法的概念,理解公司的特征和分類,掌握公司設立的條件和程序;中工建安網(wǎng)校預計這部分今年的考試難度會增加。
另外法律部分對于知識點掌握的細致程度也有所加深。第2條物權法律制度中,2020年的考綱要求為理解物權法的基本內容,掌握用益物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適用規(guī)則;但是2021年的考綱要求是理解物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掌握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和適用規(guī)則。明確規(guī)定了物權法中的重要物權的范圍和需要掌握的知識點是哪些,這些考點就是今年考試的高頻重點考點,2021年的考生復習的時候需要明確注意到。
原文地址:https://www.mem.gov.cn/xw/gdyj/202105/t20210513_385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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